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我国流动人口已达3.76亿,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让这部分人能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是进一步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是受户籍限制而不能在就业地参保的主要群体。自从202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一揽子支持政策之后,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进入快车道。
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第一财经从地方了解到,目前除了北京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仍有户籍要求,全国其他城市,包括超大城市都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但不同地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险种不同,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可以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一部分地区还可以参加失业和工伤保险。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孙永勇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我国有大量流动人口不在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应该是与就业有关,而与户籍无关,这样才有利于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和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这些年来,政府一直在推动解决就业地参保的问题。
2023年4月,上海市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年5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该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在该市参保。
上海市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该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杭州市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自愿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在杭州市区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就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对第一财经表示,因为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政策目标和特大城市人口减量发展矛盾,所以决策权放在城市层面。目前,除极个别地方外,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限制。
14日,北京人社官微发文称,目前,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户籍;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三是没有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当下灵活就业人员的主力军,其中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等。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目前全国职工总数约为4.02亿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已经占到了全国职工总数的五分之一。
2021年9月,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这份通知提出,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全民参保计划”。逐步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制度,稳定长期在京实际就业的“平台网约劳动者”和“平台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也可选择在户籍地参加社会保险。
张成刚表示,这是北京市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户籍方面政策的一个“开口”,允许长期在北京工作的非京籍新就业形态工作人员在北京参保,但是卡在“长期”的界定上,此后也没有看到公开的操作细则。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人口流动尤其是劳动力流动是健全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必要条件,随着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逐渐实现全国统筹,流动人口在就业地参保基本无障碍。
“目前,仍有个别户籍管控的超大城市还有限制。此次决定提出全面取消,就是要破除这些限制,规范社保登记参保,加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彻底解决一人多户、重复参保的问题,有利于夯实社保底层数据,可为下一步社保基金精算做好铺垫,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预算效率。”张盈华说。
养老、医疗为就业地参保的主要险种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为3.76亿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5亿。
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是一大利好,他们在参保地就业将不受户籍约束,他们可以依据灵活就业者的政策参加社保;另外对于面临职业“空当期”的非户籍人员也是利好,他们从原单位离职之后,可以先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保证社保不断缴。
比如深圳市提出,在空当期,如属于在深圳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深圳户籍人员,也可以选择参加深圳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参保的险种来看,无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20%,职工医保的缴费费率为1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做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抓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扩面工作。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表示,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可以让异地就业、异地务工、异地居住和上学的群众和孩子们可以更方便就地参保,从而更好就地就近就医购药时方便医保报销,尤其是聚焦中小学生儿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出取消户籍限制,进一步助力新型城镇化取得新的成效。
指导意见对于不同的人群进行了分类,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大学生参加常住地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我国居民医保的缴费政策实行“政府补贴+个人”的缴费方式,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
第一财经了解到,与职工医保不同,由于参加居民医保涉及财政补贴的问题,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等参加居民医保,户籍地和就业地如何进行财政补贴,是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
孙永勇表示,在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上还是会有与户籍相关的年限规定,比如,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但按国家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会要求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才能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很多时候,资金需要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然后由户籍所在地发养老金。但在归集资金的时候,统筹账户中所缴的费用并没有全转过去,这就可能加大户籍所在地政府的责任。而且,这还涉及视同缴费年限问题。”孙永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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